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1992年蘭桂坊人踩人事件

19921231日(新年前夜),大批市民及遊客到蘭桂坊慶祝。當晚在德己立街架設有舞台及巨型氣球,電視台直播現場盛況。警方當時派駐118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接近元旦倒數,在場聚集近2萬人,場面開始失控,有人噴射氣罐式綵帶、噴灑啤酒及汽水、擲扔酒瓶甚至磚塊,更有人焚燒報紙。199311零時10,有人首先跌倒,人群如骨牌般相繼倒下,同時威靈頓街不斷有人群踴入,令人群互相踐踏,有人甚至被四層的人群所壓,造成秩序混亂。及後現場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群才停止擠壓。大量傷者倒臥在道路兩旁,遊人的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

事件共造成21人死62人受傷。是香港開埠以來最多人死亡的人踩人事故。大部分死傷者為青少年及外國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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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過程====
消防處共出動20輛救護車,往來24次接載69名死傷者送院。聖約翰救傷隊出動一輛救護車接觸4名傷者送院。0時01分第一輛救護車出發,0時11分到現場接載4名傷者,0時45分抵達醫院,最後一輛救護車於2時34分將最後一名傷者送抵醫院。另有1名傷者在3時多由救護車送院,除醉酒外並無大礙。凌晨時份另有9名傷者自行乘坐交通工具到醫院,受傷都較輕。

接收死傷者有兩間醫院:瑪麗醫院接收46人,其中20人送院後證實死亡,18人留醫,當中1名男傷者延至1月6日死亡,8人治療後出院,無須留醫;鄧肇堅醫院接收37人,其中1人傷勢較重,轉送伊利沙伯醫院,4人留醫,32人治療後出院,無須留醫。

21名遇難者,年齡介乎15至30歲,14男7女,其中3男3女未成年,18人為香港華人,1人為英國人,1人為日本人,1人為加拿大人。送院後證實死亡的20名遇難者,均是創傷性窒息致死,胸部受重壓不能擴張吸氣而窒息,其餘1名遇難者因窒息致腦部受損昏迷,後因支氣管肺炎併發症不治。遇難者中除一名成年人外,均沒有醉酒。

  • 事件共造成21人死、63人受傷。
  • 大部分死傷者為青少年及外國遊客。 

====事後檢討====
上任未到半年的港督彭定康,1月1日早上與布政司霍德(Sir David Ford)、律政司馬富善(Jeremy Mathews)、保安司區士培(Alistair Asprey)、警務處長李君夏開緊急會議,會後宣佈委任香港最高法院的包致金大法官籌組委員會作獨立調查,並限於1月18日內完成中期報告,供農曆新年多個大型活動的控制人流措施作參考。(下一次慶祝活動是在1月22日大年三十。)1993年1月11日,包致金大法官提交中期報告,指警方沒有試圖控制聚集人數,雖然是出於不想破壞節日氣氛的好意,卻低估了控制秩序的困難度。事實上,當晚只有一對推著嬰兒車的夫婦及一名坐輪椅的人士被警方勸喻不准進入事發現場。加上現場是斜坡且濕滑、不少人酩酊大醉,造成非常危險的環境。

中期報告提出六點建議,包括建議警方針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人數進行評估及執行必要的人流限制措施、加強市民注意大型活動安全的宣傳、大型活動安排醫療人員民安隊支援等。最後報告於1993年2月26日發表,提到蘭桂坊人群極度擠迫,主因之一是有公眾娛樂節目舉行,而商業電台為節目申請活動牌照時,預計人數只有一千人。報告建議當局審批牌照需加倍謹慎,若對預計人數有疑問,應向申請者提出。

另外,有議員指出地鐵於除夕夜無提供通宵服務,導致有群眾恐慌無地鐵而心急回家,間接造成傷亡意外,此後地鐵為免再發生類似事件,故此由同年12月起每年新年前夕,地鐵服務便通宵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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